一百八十万字,可以说,这本书是我写得最长的一本小说。 写小说对我来说,最开始起于兴趣。这本书的收藏最高时达到四万三千个收藏,不过均订到现在依旧是有八百二。或许,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,七百多章写下来,我没发一章防盗版,依旧还有百来个兄弟全订了吧! 说起来,我更喜欢静静的去写小说。或许有人说,这本书写的太淡了,特别是结局,不应该来一场世纪大战吗? 不应该吗? 应该吗? 我不知道应不应该,不过这个结果是我喜欢的。 每本书都有每本书存在的意义,每个人物都有每个人物的灵魂和思想。 有人觉得,这本书写的很乱。但我要说的是,不是这本书乱,而是你跳着看,或者一目十行,以为看个只字片语就能猜到后面。结果却发现,...
王猛,特种兵,代号暴王。此人凶残暴虐,狂猛无敌,乃兵之大凶!凶兵突然回归都市,策马江湖,再搅风云大佬们顿足捶胸放虎归山,控制不住了群号450242488狂兵部落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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